伊朗努尔新闻网:总统马苏德·佩泽基安颁布法律,要求政府暂停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合作。该法律于 6 月 24 日在伊斯兰协商会议公开会议上获得批准,并由总统于 7 月 1 日在一封编号为 55024 的信函中宣布。
这一行动是在犹太复国主义政权和美国袭击伊朗核设施之后采取的。议会通过了一项附有两项紧急条件的法案,根据该法案的唯一条款,鉴于伊朗核问题明显侵犯伊朗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,并威胁伊朗国家最高利益,伊朗政府有义务根据《不扩散核武器条约》和相关保障措施暂停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任何合作,直至满足具体条件。
该法强调,继续合作的前提是确保伊朗核设施和科学家的安全。这一行动的法律文件是1969年《维也纳条约法公约》第60条。
值得注意的是,上周,该决议在宪法监护委员会批准后,伊斯兰协商会议主席穆罕默德·巴克尔·卡利巴夫已将其提交总统执行,目前这项法律已由政府正式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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